中国文旅第四次递交招股书 由两个业务分部产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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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旅第四次递交招股书 由两个业务分部产生收益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10-23 21:24:56

10月22日,中国文旅集团第四次递交招股书。

据悉,2020年4月17日,中国文旅向港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在同年10月,根据港交所页面显示,中国文旅第一次递交的招股书已呈“失效”状态;重新更新招股书后,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文旅集团的招股书再度成“失效”状态,后于当日晚间,中国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在港交所第三次递交招股书,随后半年再度失效。

此次更新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中国文旅录得收益分别约为3.35亿元、7.34亿元、9.68亿元、5220万元及3.19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中国文旅分别录得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7260万元、1.04亿元及1.53亿元。截至2020年及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中国文旅录得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约1560万元以及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1510万元。

据悉,中国文旅主要由销售度假物业及文化旅游业务两个主要业务分部产生收益。

销售度假物业方面,于往绩记录期间,中国文旅已售度假物业包括洋房、公寓及商业物业及空间,洋房通常为两至三层建筑,公寓通常为四层或以上建筑。商业物业及空间乃位于悦湖湾二期、御山湖及悦公馆内的商铺及停车场以及售楼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中国文旅销售度假物业所得收益分别约为2.67亿元、5.94亿元、8.48亿元、2050万元及2.78亿元。

文化旅游业务方面,其文化旅游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包括文化旅游胜地相关服务及其他所得收益,其他包括酒店咨询及管理服务、旅游代理服务及租金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中国文旅文化旅游业务所得收益分别约为6770万元、1.42亿元、1.19亿元、3170万元及4110万元。

毛利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中国文旅录得毛利分别约为1.5亿元、3.19亿元、3.66亿元、2040万元及8680万元,而同期毛利率分别约为44.8%、43.3%、37.9%、39.0%及27.2%。

资产负债比率方面,该比率由2018年12月31日的约632.0%下跌至2019年12月31日的约272.2%,主要是由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有所增加;及部分应付股东款项资本化作对公司出资,导致股本增加所致。

于2020年12月31日该比率因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偿还银行及其他借款而下降至约37.9%。于2021年5月31日该比率因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五个月银行及其他借款上升而增加至约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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